近日,“2021年度智慧化工園區適用技術”公示,共28項技術入選,公示期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8月29日。
根據《智慧化工園區適用技術認定管理辦法(試行)》,適用技術的申報條件:
(一)對智慧化工園區建設和管理水平提升有重要支撐作用的技 術,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智慧化工園區建設的應用層、平臺層、基礎層 領域的相關技術。
(二)相關技術應擁有自主知識產權,不涉及技術侵權問題。
(三)在智慧化工園區項目或類似項目(如智慧城市、智慧樓宇 、智慧社區、智能工廠等)中已有成熟應用案例,并提供案例說明。
適用技術的有效期為三年。在有效期內,企業應持續推進相關技術的改進與提升工作。三年有效期過后,技術申報單位可提出對該技術進行復核評審的申請。
申報單位所提供的材料應真實、有效,對于采取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方法列入目錄的技術,將予以撤銷并通報,三年內不再受理該單位的申請。


